公 示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和贵州省维护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开展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黔维稳〔2014〕4号)文件精神及盘州市各委办要求,拟建废旧轮胎回收再利用项目需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更好地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现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希广大群众献计献策。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一)项目名称
废旧轮胎回收再利用项目
(二)项目概况
拟建内容为年生产橡胶油12000吨,灰黑24000吨,钢丝24000吨;项目总投资为5000万元;建设周期18个月。
二、社会稳定风险调查的对象和范围
根据项目特点,重点围绕建设项目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等方面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工作,全面收集群众和各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建议和诉求等。凡项目涉及利益相关者切身利益、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风险的因素,都将纳入调查范围,包括拟建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可能产生负面影响因素。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项目主要利益相关者,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团体组织。
2.公众意见的反馈:评估机构将真实、全面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将公众的意见、建议和诉求向项目责任主体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主管部门反映,并在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报告中充分披露和体现。
四、公众参与主要方式
1.废旧轮胎回收再利用项目评估组深入镇、村(居),通过入户调查、现场调研、座谈会、听证会、问卷调查、民意测评、部门征询意见等方式征求公众意见。
2.自本公示登出7日内,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电话等方式向责任主体单位、评估单位发表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项目建设单位和评估单位联系方式
责任主体单位:盘州市永聚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任明勇
电 话:13908742370
评估单位:贵州景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郭迁
电 话:13639151522
电子信箱:gzjywp@163.com
2018年12月10日